财税资讯和常见问题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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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涪陵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涪经信发〔2012〕121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涪陵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所建立和正常运行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软件企业年销售额放宽到500万元)。
(三)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四)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有具体研发项目,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专门研发经费和财务核算。其中:技术中心场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软件、物流、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企业可放宽到50万元);2022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2%以上,或2022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在40万元以上。
(六)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其中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5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七)建立了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体系,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资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文件。
(二)涪陵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报告
1.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与隶属关系,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利润、利税,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
2. 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包括技术中心场地,仪器设备原值,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比重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科技人员队伍建设等)。
3. 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4. 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等其它佐证材料)。
三、申报认定程序及要求
申请认定涪陵区技术中心的企业,由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并在申请材料上填写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区经信委将会同区科技局等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评审认定。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企业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材料评估上报和审查工作。企业应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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