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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南岸区制造业跃升十条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项目 1008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部署,由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牵头开展2023年度《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推动制造业跃升十条政策措施》(南岸经信发〔2022〕104号)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对年度产值增速达到10%、20%、3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别对企业高管团队3人、4人、5人,按照当年个人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200%补助。对年度产值增速超过10%、制造业增加值率高于全区制造业增加值率平均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额外增加2人,按照当年个人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200%补助。

二、支持小企业培育升规

支持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成长壮大,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补助。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认定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给予200万元补助,新认定市级研发平台给予10万元补助。

支持制造业企业科研机构做优做强,新认定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市级补助到位资金的50%配套补助,单个机构累计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制造业企业承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企业,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分配到位的国拨经费的3%补助研发团队,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支持制造业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以上的企业,由市级政策进行补助;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以下的企业,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予以区级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企业加大投资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项目,以当年实际设备不含税购置额1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五、时间安排

(一)补助申报。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4日,企业按照《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推动制造业跃升十条政策措施》规定,申请补助。

(二)真实性审核。2023年3月底至2023年4月底,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确定拟补助名单。

(三)名单公示。2023年5月底前,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提请区政府、管委会审议确定补助名单,并在区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补助发放。2023年6月上旬,根据公示结果向对应企业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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