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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垫江县申报2023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额度最高达100万元/项

政策项目 项目申报99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三个功能区”,扎实推进“四大工程”,让科技创新更好地支撑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垫江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动垫江县科技创新工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新局面,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成渝地区与垫江毗邻区县加深科技创新资源合作,推动垫江县自主创新能力向更高标准发展,现启动2023年县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1日18:00时,过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类型

(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

(二)自主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三)社会民生科技创新项目;

(四)其它创新项目。

三、申报原则

(一)项目申报需符合国家、市和我县产业发展政策需要。

(二)技术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三)所开发的产品和推广应用的技术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应用前景,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申报工业类科技项目原则上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具有升规前景且开展研发活动的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研发费用投入(或占主营收比重)较大、有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

(五)申报农业类科技项目原则上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科普基地(公司)、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技协、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

(六)申报社会民生和其它类科技项目原则上为独立法人且财务单独核算从事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有显著推动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或团体。

(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八)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础建设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垫江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与县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申报,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须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或“一区两群”区域协同发展内与垫江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研发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个人征信查询记录,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项县级科技项目,项目组成员参加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制度健全,研发费用独立建账,研发经费归集清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自筹资金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自筹资金与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比例原则上工业类项目不低于3:1,农业类、社会民生、其它类项目不低于0.5:1。

(六)已经承担县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近两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有被强制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负责人不能申报2023年度县级科技项目。

(七)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承诺负责,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支持重点方向

(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

1.以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

重点围绕智能化和自动化装备设计制造与研发,以5G信息技术的研发,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引进应用物联网新技术等先进技术,推动智能化生产、推广智能化应用、开展智能产品开发,建设智能化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产业协同创新、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与新场景应用。

2.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重点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新材料、汽摩零部件及智能装备、消费品、医药健康等产业及符合全县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产业,探索新理论、新方法,开展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二)自主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1.核心技术研发及提升。企业针对建筑新材料、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塑料污染治理、节能生态环保、特色消费品、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发展面临的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对原有关键技术的提升研究,新产品的研发等对提升我县创新活力有推动作用。

2.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引进县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技术服务和转让落地。

3.促进农业提档升级、农民持续增收。结合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科技进步需要,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发展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智能智慧型等特色高效农业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示范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与科技支撑。涉及到技术示范应用任务的项目,要结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突出先进适用技术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的应用;以产业化发展任务、以市场为导向培育新品种或者引进推广新品种的项目,抓住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短板,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产品优质率、农业附加值和农业品牌,促进现代农业进行提档升级。

(三)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事关我县社会民生的文化教育、生命健康、水污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塑料污染治理、绿色低碳、食品安全、节能生态环保、养老托育、交通水利、资源能源、乡村治理、地质气象、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其他重大创新机制的研究,以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为推动社会民生进步,解决制约我县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

(四)其他创新类项目

重点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内与垫江签订战略协议的毗邻区县,一区两群协同创新发展与垫江对口协同的区县开展合作类项目。

六、支持金额

(一)科技创新专项。根据全县科技发展需要,以自主设计方式明确主要目标任务和内容,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专题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100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符合我县特色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支撑和显著提升我县创新创造活力的技术应用及研发项目。资助额度10-50万元(含10万元)。

(三)面上项目。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促进作用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以下。

(四)指导性项目。指导类项目资金由企事业单位自行投入,县级财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不给予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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