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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铜梁区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政策项目 项目申报9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铜梁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按《铜梁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须是铜梁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区内外的法人组织或机构。牵头单位属于企业的,原则上应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入库注册。所有项目申报需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2、申报项目应在铜梁区内实施或示范应用,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发展政策,能促进本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3、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无逾期6个月未结题的区级科技项目,没有因不良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条件。

4、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负责人原则需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支持重点

此次申报的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2个类别。

(一)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

支持方向:主要面向科技前沿,聚焦铜梁区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现代农业、医疗卫生、教育教学、食品安全、碳中和等领域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突破,为建设科创新城提供源头支持。

支持对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等。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为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资助强度2万元/项,拟资助项目不超过15项,其中博士“直通车”专项不超过5项。博士“直通车”专项是指在区内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区内登记注册企业等单位工作并在铜购买社保的博士(须取得博士学位)进行申报,博士“直通车”专项不纳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范围。

(二)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1、重点项目

支持方向: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种质资源保护、粮食安全等领域,聚焦“2+4”产业集群体系的核心技术瓶颈问题和重大社会公益需求。重点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汽车零部件产业技术创新及终端产品研发,智能终端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模式应用示范,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鼓励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技术集成和规模化应用,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方法)、新产品在行业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支持对象:产业类仅支持科技型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以合作协议方式明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配套。重大社会公益需求支持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应为具体的新产品、新技术、专利等,考核指标必须有成果应用指标且具体明确。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资助强度20万元/项,工业领域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100万,其他领域不低于50万,拟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项。

2、面上项目

支持方向:面向新兴工业、现代农业、现代医疗等发展需求和社会公益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新兴工业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等行业发展需求;现代农业重点支持作物种质资源挖掘与评价、科技创新保障粮食安全、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与示范、丘陵山地高效栽培技术研发与应用、智慧农业示范推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现代医疗重点支持临床诊疗、公共卫生、大健康技术及产品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示范应用等。

支持对象: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医院、新型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以合作协议方式明确)。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应为技术报告、技术图纸、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资助强度5万元/项,工业领域配套资金不低于50万,其他领域不低于10万,拟资助项目不超过30项,原则上支持现代农业及社会事业领域不超过10项。

3、面上项目(支持“巴岳农庄”产业创新专项)

支持方向:围绕“巴岳农庄”产业发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农业新品种引进和推广应用及先进适用技术集成与推广示范。

支持对象:专业合作社。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应为技术报告、新品种引进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等。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资助强度5万元/项,配套资金不低于5万,拟资助项目不超过15项。

4、面上项目(支持“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专项)

支持方向:围绕巫山县产业发展需要,支持脆李、山羊、柑橘、道地中药材等产业,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研协作,开展科研协作项目。

支持对象:巫山县企事业单位、巫山县科研院所。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应为技术报告、新品种引进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等。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资助强度5万元/项,拟资助项目不超过2项。

5、联合资助项目

支持方向: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和个人围绕工业、农业、医疗等领域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公益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

支持对象:科技型企业、辖区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相关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应为科研论文、专著、专利、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等。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每个单位拟支持项目不超过5项,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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