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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科技服务业板块2022年度奖补资金申报

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45号)和区科技局印发的《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科技服务业板块实施细则(试行)》(涪科局发〔2021〕17号)文件要求,现启动科技服务业板块2022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合复小编现为大家送上有关事项通知。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企业在2022年未被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申报主体须符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45号)相关要求。

二、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支持成立独立法人研发机构

支持方向和标准:

对新成立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在其登记注册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支持创建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支持方向和标准:

(1)对新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初创型)和市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3)对新认定的国家备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升规和做大做强

支持方向和标准:

(1)首次纳入统计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即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2)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0.5亿元、1亿元、5亿元以上的;且当年增速达到2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

(3)鼓励规模较大存量工业企业(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设立独立法人的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研发机构类科技服务业企业)。对分离后首次纳入规上统计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比照其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含生产、销售和服务环节),按照第一年70%、第二年60%、第三年起50%的比例给予五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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