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和常见问题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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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申报长寿区2022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在长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商贸物流企业。
二、扶持方向及标准
拟申报单位按程序申报、审核、公示后下达,具体补助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在区政府网站下载申报指南,按规定准备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所有单位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各项目所列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资料提交给区商务委。
(二)资料审核。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扶持公示。通过项目审查后,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提出拟支持名单、扶持金额,上报区政府审定。区商务委将审定的拟支持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予以兑现。
四、申报要求
(一)按时组织上报。申报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如实填报资料。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申报项目未受到过区级财政补贴,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复印件手写或涂改无效。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胶装成册,全册内每页统一编码,均须双面打印和双面复印。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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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各创新主体: 按照《重庆两江新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两江管发〔2022〕32号),我局于8月4日启动了2023年科技创新类政策申报工作,现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策申报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针对已申请2022年度重庆市企业...
查看全文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3〕3号),经企业申报、区县初审、市级评审等程序,拟认定1366家企业为2023年重庆市专精特新...
查看全文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渝中府办〔2020〕1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奖励对象 渝中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的对象为在渝中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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