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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申报第四届重庆九龙坡区区长质量管理奖的通知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工业企业:

为切实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根据《九龙坡区区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九龙坡府发〔2019〕16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精神,九龙坡区区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四届九龙坡区区长质量管理奖培育和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原则

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不收取申报企业任何费用。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三)主导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我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四)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未发生较大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五)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编写并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必须在获得市长质量管理奖之日起五年后方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九龙坡区区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申报表》。

(二)组织简介:申报企业应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579-2012)要求撰写组织简介,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自评报告:申报企业应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扎实开展自我评价,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字数在60000字以内。

(四)证实性材料:申报企业须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包括有关市、区级政府部门的证明、企业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等,具体材料见《申报表》“填报说明”。

(五)企业形象宣传片光盘一张。

上述申报材料除第五项外,均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光盘一份。

五、申报时间

第四届九龙坡区区长质量管理奖培育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以申报材料送达日为准)。

六、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及企业集团、行业协会要积极动员、培育、指导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区长质量管理奖。

(二)区级相关部门要本着服务企业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出具相关证明。

(三)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及个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服务,要在认真做好申报企业资格审查前提下,主动协助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请镇、街,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核,并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推荐上报区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四)申报企业要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将卓越绩效管理的理念、方法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各车间和全体员工,有效改进企业经验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水平。

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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