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和常见问题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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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专家论证筛选等程序,形成151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向社会发布。现将中小企业“揭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针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中小企业的“揭榜”申请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省级主管部门在遴选推荐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予以倾斜;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服务机构参与,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
三、材料报送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至《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EMS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4年11月12日
两江新区各创新主体: 按照《重庆两江新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两江管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要求,现就2023年政策兑现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两江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
查看全文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知发〔2021〕44号)、《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经费资助及运营绩效补贴办法(试行)》(渝知发〔2021〕65号)有关规定,为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
查看全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两地一城”建设,根据《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和《2023年度长寿区市级引导...
查看全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申报工作一直是各位老板比较关心的事情,合复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项目申报工作中的相关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报范围 1.重庆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已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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