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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重庆合川区实施工业经济倍增计划十条措施(试行) 》部分政策条款申报

政策项目 95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加快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合川区实施工业经济倍增计划十条措施(试行)》部分政策条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截止,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二、申报事项

(一)鼓励企业上量达产

支持方向: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资源类企业除外)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抢抓订单,促进企业上量达产。

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在合川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首次申报,2022年度、2021年度两年税收保持正增长。

(3)2022年度产量或主营业务收入保持正增长。

(4)已全面履行招商引资有关约定。

支持标准:以2021年为基准年,2022年为申报年。(1)2022年产量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0%及以上,且新增财政贡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下同)200万元-500万元(含)的工业企业,按2022年新增财政贡献区级留存部分的30%给予奖励;(2)对2022年产量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5%及以上,且新增财政贡献500万元-1000万元(含)的工业企业,按2022年新增财政贡献区级留存部分的40%给予奖励;(3)对2022年产量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及以上,且新增财政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2022年新增财政贡献区级留存部分的50%给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扩能扩产

支持方向:支持现有工业企业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产量。

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在合川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利用原有闲置车间新建生产线或合规利用原有闲置资源新建车间、生产线;

(3)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含)以上且能独立核算,2022年投产;

(4)申报企业已全面履行招商引资有关约定;

(5)项目按规定向统计部门报送了投资数据。

支持标准:以新建生产线投产前一年即2021年为基准年。按新建生产线2022年实现财政贡献区级留存部分50%给予奖励。(新建生产线建设符合市级项目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享受市级政策,但叠加享受政策累计不超过新生产线设备投资金额的60%。)

(三)鼓励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

支持方向:支持传统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生产设施设备、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的联网,打造智能化生产组织模式和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

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在合川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3)需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将政策宣传到辖区每家企业,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加强指导服务。

(二)申报事项和申报资料务必真实,经属地镇街、园区各组团等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上报至合川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接件中心

(三)2022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合川)失信“黑名单”。

(四)以上政策不适用于招商优惠期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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