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和常见问题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了方便经营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这些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引。今天带你了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享受条件】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3、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4、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023年,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将享受越来越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面合复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关于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具体来说,政策将会从税收减免、退税、优先申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多方面展开。...
查看全文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1〕39号)和《重庆市黔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科局发〔2021〕28号)...
查看全文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申报长寿区2022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在长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商贸物流...
查看全文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总体部署,确保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请资助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符合《丰都县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
查看全文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为全面推进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我区工业企业发展壮大,不断提质量、扩规模、重创新,为铜梁工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培育“20强”“20快”工业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