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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长寿区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项目 项目申报583

长寿区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长寿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科局发〔2023〕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申请备案

本年度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辖区居民企业需填写《长寿区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评审工作组办公室,截止日期2023年8月17日。

2、审查辅导

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8月17日前向评审工作组递交书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盖鲜章的原件一式一份,其中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有通过行业网站可查询的防伪标识编码(二维码)),长寿经开区外的企业将材料递交至长寿区行政中心联建3楼,长寿经开区内的企业将材料递交至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766号。

政策申报,关于开展重庆长寿区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寿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组将提前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在正式的认定评审前进行预审和免费专项辅导,若申报单位未在8月17日前递交书面申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此项权利,最终版纸质资料于8月30日前交至长寿区行政中心。

3、认定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流程。

二、注意事项

1、本年度高企申报资料需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诺书扫描件需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纸质件附于申报资料后。

2、申报企业需确认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长寿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组办公室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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