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和常见问题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23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企业申请。针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进入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同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相关附件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印章后,于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前将盖章版、扫描版及电子版文档报送至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将审核通过的“揭榜”企业基本信息填写至《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盖章版《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12月15日(星期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扫描版及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
(三)市级推荐。市经济信息委对中小企业“揭榜”申请进行审核后,汇总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需求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整理汇总中小企业“揭榜”申请后,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同时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遴选推荐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予以倾斜。鼓励各区县强化对中小企业参与“揭榜”工作的支持力度,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创新工作方式。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中小企业及相关机构深度参与“揭榜”工作,通过会议动员、政策宣贯等方式,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等服务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2〕5号)规定,经专家评审,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机器人等64个产品被认定为第三批...
查看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区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23〕3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
查看全文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申报长寿区2022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在长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商贸物流企业。 ...
查看全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两地一城”建设,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重庆市长寿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局发〔2022〕1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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