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和常见问题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Tax information and FAQs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23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企业申请。针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进入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同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相关附件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印章后,于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前将盖章版、扫描版及电子版文档报送至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将审核通过的“揭榜”企业基本信息填写至《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盖章版《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12月15日(星期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扫描版及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
(三)市级推荐。市经济信息委对中小企业“揭榜”申请进行审核后,汇总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需求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整理汇总中小企业“揭榜”申请后,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同时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遴选推荐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予以倾斜。鼓励各区县强化对中小企业参与“揭榜”工作的支持力度,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创新工作方式。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中小企业及相关机构深度参与“揭榜”工作,通过会议动员、政策宣贯等方式,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等服务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为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早期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根据《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种子投资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满足《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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